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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文件】為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持續改善全省空氣質量,根據相關文件精神,青海省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了《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簡稱:《方案》),自2018年12月23日起施行。
《方案》以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防治為重點,協同推進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控制。青海省計劃經過3年努力,全省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5%以上,其中主要城市(西寧、海東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0%;PM2.5未達標地區平均濃度達到40μg/m3;PM10濃度明顯下降;重污染天數明顯減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較2015年下降6%。《方案》中還對各市州政府具體目標任務進行了分解和說明。
其中,重點區域就是西寧海東兩市及六州州府所在地城鎮和格爾木市,包括西寧、海東市全域,海西州德令哈市、格爾木市及周邊工業園區,海南州恰卜恰鎮,海北州西海鎮,黃南州隆務鎮,果洛州大武鎮,玉樹州玉樹市。
為了完成目標,下一步,青海省將通過合理優化產業布局、積極化解過剩產能、強化“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深化工業污染治理、大力培育綠色環保產業等措施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推進產業綠色發展;通過積極推進冬季清潔取暖、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綜合整治燃煤鍋爐污染、加快火電超低排放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發展清潔能源和新能源等措施推動能源結構優化,積極削減燃煤污染;通過推動物流升級發展、強化油品質量管理、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來發展綠色交通體系,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
在揚塵綜合整治方面,青海省將加強揚塵綜合治理、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減少化肥使用量、加強綠化建設。同時,為了有效應對中污染天氣,青海省將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健全應急減排措施定等。
為了保障防治措施的順利實行,環境監測網絡是重點內容。在后,《方案》中提到,青海省將加強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網絡建設、環境監測和運維機構的監管,增加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建立“誰出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溯制度。加強降塵量和VOCs監測,2019年底前,西寧海東兩市各縣(區)布設降塵量監測點位,開展環境空氣VOCs監測。強化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建設,督促企業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2020年底前全省基本完成。
同時,結合大氣環境管理需求,青海省將經常性開展大氣污染物成因研究,西寧海東兩市要精心組織開展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工作,摸清本地污染物排放情況,持續開展顆粒物源解析工作,找準主要污染因子,為科學有效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核心數據支撐,提高重污染天氣預測預報能力,為重污染天氣采取應急措施做好前期準備。
(資料來源:青海省人民政府、西海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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