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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下發的《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2022年國家計量技術規范項目制定、修訂及宣貫計劃的通知》(市監計量發〔2022) 70 號),由國家海洋標準計量中心、國家海洋局北海標準計量中心、國家海洋技術中心等單位共同承擔《海水葉綠素a
傳感器熒光性能計量測試規范》國家計量技術規范的編制工作,已完成征求意見稿的編寫,現向有關單位征求意見。
葉綠素 a(chl-a)是富營養化常見的相應指標 ,是藻類光合作用的主要色素,存在于大部分海洋浮游植物中,可以利用 chl-a 評估藻類生長狀況。因此海水中 chl-a 的含量已經成為評價海洋水質富營養化和預測赤潮災害必不可少的重要參數,因此,及時、準確地監測海水中 chl-a 的濃度和變化規律,不僅對赤潮、綠潮等海洋生態災害起到風險預警作用,對于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海水養殖、海洋漁業等具有重要作用。
《GB/T 12763.6 海洋調查規范第 6 部分:海洋生物調查》規定 chl-a 需要采樣、萃取、測試分析、數據處理等步驟,過程繁瑣、工作耗時長,需要有經驗人員才能獲得可靠數據,且數據不連續。隨著科技進步,多參數水質儀配備的葉綠素a傳感器可測量海洋中的活體 chl-a,具備實時原位、連續測量、不需取樣等特點,對出現的特殊情況即時做出判斷,因此被日趨廣泛應用。
為了獲得高質量的數據,需經常檢查和評估傳感器的性能。美國、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選擇用熒光物質來評估傳感器的熒光性能,當傳感器熒光信號穩定,表明該傳感器性能穩定,測得的 chl-a 濃度可靠,若熒光信號發生漂移,則傳感器性能不穩定,需要和國標法比對確保結果可靠。因此針對國內缺乏可靠的規范/標準來評價海水葉綠素 a 傳感器性能的情況,急需制定海水葉綠素 a 傳感器熒光性能的計量測試規范,從一定程度上確保儀器的熒光性能穩定和數據可靠。
本規范依據 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的要求編寫。為了規范海水葉綠素a傳感器熒光性能的計量測試工作,本規范主要參考ASTM E2719 - 09 (2014) 《熒光儀器校準和鑒定用標準指南》[Standard Guide for Fluorescence – Instrument Calibration and Qualification]制定。
依據 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本規程在組織架構上包括:引言;范圍;引用文件;概述;測試條件;測試項目和校準方法;測試結果表達;復測時間間隔以及附錄等內容。
本規范規定了海水葉綠素 a 傳感器熒光性能測試條件、計量測試方法和測試報告等內容。本規范適用于海水葉綠素 a 傳感器熒光性能的計量測試,也適用于葉綠素 a 熒光檢測系統的熒光性能計量測試。
測試環境條件:
環境溫度:(15~25)?C;相對濕度:≤85%;其它:周圍無影響儀器正常工作的電磁和其它光源干擾。
測試項目:
熒光線性范圍;熒光示值誤差;熒光測量重復性。
測試證書:
應準確、客觀和規范地報告測試結果,出具測試證書。測試證書應包括足夠的信息,由封面和內頁組成。測試證書內頁格式參見附錄 C。
測試證書至少包含以下內容和信息:a) 標題:“測試證書”;b) 測試機構名稱和地址;c) 進行測試的地點(如果與實驗室的地址不同);d) 證書的唯一性標識(如編號),每頁及總頁數的標識;e) 客戶、生產單位的名稱和地址;f) 被測對象的描述和明確標識;g) 進行測試的日期,如果與測試結果的有效性和應用有關時,應說明被測對象接收日期;h) 如果與測試結果的有效性應用有關時,應對被測樣品的抽樣程序進行說明;i) 測試所依據的技術規范的標識,包括名稱及代號;j) 本次測試所用測量標準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說明;k) 測試環境的描述;l) 測試結果及其測量不確定度的說明;m) 對測試規范的偏離說明;n) 測試證書簽發人的簽名、職務或等效標識、測試員和核驗員的簽名;o) 測試結果僅對被測對象有效的說明;p) 未經測試機構書面批準,不得部分復制報告的聲明。
復測時間間隔:
a)新購置或修理后的儀器,建議及時測試;b)在使用過程中,如對儀器的技術指標產生懷疑,建議重新測試;c)為確保儀器準確可靠,通常情況下建議儀器出海前后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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