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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政策】為引導自治區企業在發達地區建設飛地研發中心,創新人才引育方式,拓寬技術轉移通道,提升企業創新能力,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
近日,寧夏科技廳、黨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制定出臺《寧夏回族自治區企業飛地研發中心備案支持暫行辦法》。 “飛地研發中心”是指自治區企業在區外創新資源集聚地區建立的,通過開展研究開發、成果轉化、人才培養等活動服務自治區企業的研發機構,具體分為獨立研發機構和聯合研發機構兩類。
《辦法》分別明確了獨立研發機構、聯合研發機構在運營管理、科研場所、研發團隊、實施科研項目和研發成果在寧落地轉化等方面需要符合的備案條件和程序,從科研、績效、人才三方面明確了獎補
標準和支持政策。
一是科研經費支持。首次備案的獨立研發機構和聯合研發機構一次性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獎勵。
二是綜合績效評估獎勵。根據每三年一次的綜合績效評估,結果為“優秀”的獨立研發機構和聯合研發機構,分別給予50萬元、25萬元獎補。
三是人才政策支持。備案的獨立研發機構可申報自治區人才小高地,獲批后給予50萬元支持;可申請建立自治區博士后
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獲批后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支持,進站博士給予10萬元科研經費資助;可申請組建自治區科技創新團隊,獲批后最高給予200萬元獎勵。
備案的獨立研發機構全職聘用的研發人員簽訂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全日制博士給予每月5000元補助,重點院校重點學科碩士給予每月3000元補助,連續補助5年。備案的獨立研發機構全職聘用的研發人員可申報自治區科技領軍人才,獲批后培養期內給予100萬元支持;可申報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科技獎勵,獲批后按相關規定給予一定支持和獎勵;可申報“寧夏杰出人才獎”“塞上英才”“塞上名家系列”等人才獎勵,獲批后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5萬元獎勵。備案的獨立研發機構聘用的國(境)外人才可申報自治區國(境)外人才項目,獲批后給予一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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